是战友。”小方开口纠正。
“我知道,你还是他出道后第三个病人。”路云故意曲解小方的意思。小方不傻,听话听音,她瞬间明白了路云不仅仅是小马哥的朋友那么简单,最起码她也是小马哥的骨灰粉,至于有没有那一层意思,只有天知地知她知。
总之,这个人很危险。
小方告戒自己。
不过她很快就释然了。小马哥都被别人拐跑了,路云她都不知道小马哥去了哪里,可见无论她是否想与小马哥有那层关系,小马哥都不可能与她有那层关系,不然他不可能一个人悄悄跑了,撇下她一个人在昆月,在野牛酒吧喝闷酒。
她和自己一样,都把小马哥弄丢了,她甚至比自己还可怜,小马哥就在她眼皮底下不见了,而拐走小马哥的正是她的好姐妹,她被自己姐妹给卖了。
小方顿时同情心泛滥,对路云产生恻隐之心。
她就真心想与路云交上朋友。小方的想法很简单,路云身手不错,能打敢拼,仗义,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!与自己对脾气。小马哥在的时候,她们可能是竞争对手,现在小马哥走了,她们同为天涯沦落人,肯定有许多共同语言。
“云姐,咱姐妹俩有缘,不如再挑个地方,一醉方休?”
路云没有小方那么多“花花肠子”,她现在只当小方是朋友。她出身于地下世界,对华夏酒文化理解方式独特,喜欢在酒桌上交朋友,相信酒桌上的朋友,所以她欣然同意。
“走,喝酒去。”
“好,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。”
小方今天也是豁出去了。因为身体的原因,她一直很少交朋友,现在恢复了女儿身,尽管自己胸前的规模仍然不如路云,可是它正适合自己特种兵的身份。不然,顶着一个g杯罩,站在队伍里也只能是一个花瓶文艺兵!她心里现在是骄傲与自信满满,又难得与路云脾气相投,她已经把路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。
小方的车就在酒吧停车场,可是刚才俩人都喝了酒,不敢开车,于是她们打的,直奔昆月烧烤圣地昆江江滩。江滩边上,江风徐徐,灯火灿烂,一溜烧烤摊,香味扑鼻,人海如潮,其中三俩个人,几把塑胶凳,一张小桌子,几串烧烤,几瓶啤酒……那种爽,说不清。
小方和路云的小桌上,摆着一堆烧烤,地上,一打冻啤瓶盖已经打开。
人家美媚吃烧烤,点的一般都是青菜、茄子、香菇之类素菜,荤菜能点个肉丸之类就算吃货了,她们却反其道而行,桌上全是硬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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