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笑吟吟的,穿着一件风衣,身下是一条牛仔裤,一双皮靴,懒散却又温柔。
这身打扮熟悉得很,迟早早却想不起自己到底是在哪儿见过他。正绞尽脑汁的想的时候,男子轻笑着道:“怎么,不记得我了?”
“您是?”迟早早确实记不起来了,只是觉得面熟得很。
“晋城,S市酒吧,那天你唱了一首《候补情人》。”他微微的偏着头,唇边带着像阳光一般温和的笑意。
原来是他,迟早早笑了笑,道:“抱歉,那天喝了酒,脑子不好使,只觉得面熟。”
那天的心情不好,酒吧的事,她早就抛到了脑后。不过,她并不讨厌晋城。甚至还记得他在台下鼓励她时的表情。
晋城揉了揉太阳穴,装作懊恼的道:“唉,是我太大众了。也难怪你不记得了。”
迟早早被他那表情逗得笑了起来,道:“你如果算是大众,那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估计就无颜见人了。”
说完赶紧的招呼晋城,“你忙吗?要不要坐坐?”
“那打扰了。”晋城笑得温柔,但却客气得很。
“没事啦,你是过来买花的吗?”迟早早一边说着,一边给他倒了一杯水。
“唔,谢谢。”晋城接过了水,抿了一口,微笑着道:“算是吧,我莉珊是朋友。”
他口中的莉珊,正是这家花店的老板娘。
“啊?你是过来找老板娘的啊,今天是周末,她不会过来了。你要有事就给她打电话。对了,你有她的电话号码吗?”也对,这座城市那么多加花店,哪有那么巧买束花就看见了。
“有的,没什么事,不过是顺便过来看看。对了,你不是在S市吗,怎么到这边来了?”晋城是很养眼的男人,笑起来的时候带了股阳光的味道,让人不自觉的放松下来。
迟早早眨眨眼睛,笑着反问道:“你不也是在S市吗?那你怎么过来了?”
晋城失笑,“我家就在这边,你呢?”
“真巧,我家也在这边。”
两人谈得挺合拍的,阴雨绵绵的天气,本来就没有什么生意。整个下午只来了两三个人。
晋城的见识挺广的,竟然连插花这种事都做的很熟练,比做学徒的迟早早厉害很多。
两人在花店中待了一个下午,到了下班时间,迟早早关了门,主动提出请晋城吃饭。晋城也不客气,将车开了过来。
迟早早提早了几分钟下班,路上还未开始堵车。两人去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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