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,自然是在徐州、扬州时就跟随刘备的老兵——再往前,从刘备在幽州老家或者平原郡时期就跟来的,已经没有普通士兵了。要么是已经战死不在了,只要活下来的,平原时期跟来的兵个个都当军官了,也就不存在退役的问题了。
最高一档的老兵,只要参战履历够,最多给到了回家乡原籍授田五百汉亩(汉亩大约是现代亩的三分之一),并且发一笔价值十匹宽幅蜀锦的安家费。
再履历短一些的,比如在荆州时才跟随刘备的、或是进了益州之后才跟随的,愿意年老退伍,就回乡授三到四百汉亩田地,发放五匹宽幅蜀锦左右的安家费。
再往后,等刘备北伐中原后才投的,基本上就没有现金安家费了,就按照正常授田。至于最后两年被俘的曹军,那就属于战俘,直接放回去就不错了,哪怕改造后有参战的,只要没有明显战功,最多给五十汉亩授田。
除非是投降之前就有阵前倒戈表现的,可以酌情视同青、幽一级的老兵待遇。
另外,诸葛亮还是心心念念不忘他那个“东北屯田开发计划”,所以在最后给出军队退伍条件时,额外加了一条普遍的置换法令:
凡是之前提到的在关内、回原籍授田的士兵,只要愿意出关去东北的,可以按照内地原籍三倍的面积授田。
当然了,如今东北还没那么多熟田,要靠自己开荒。但是朝廷可以承诺,对于去了的人,十年之内不收租赋,也不征丁税。
朝廷会借贷种子、农具、耕畜给自愿去开荒的退役士兵,这十年里,“还贷”的额度,就等同于原本应该收的租赋。
也就是说,每年还是要交一笔钱粮的,但额度压力不会比在关内时大,而且钱粮的性质是“还贷”而非“租税”。
这样一套物质激励、自愿选择的措施之后,刘备军把大约八十多万人的军队,直接缩编了十好几万,最后全国依然留下了大约七十万人整的常备军队。
未来军队肯定还要继续缩编,但步子也不能迈太快,否则容易引起不稳。
朝廷拿出的物质激励,金额也不是非常高,因为其中至少有五六万人直接选择了去东北,这些人大多没有家眷了,回不回乡没有区别,光棍一条去了哪里都能活,还不如去个朝廷给田多一点的地方。
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,刘备统一关中和并州的过程中,也会把从曹操手头夺回来的土地上的流离失所百姓重新安置一下。
因为曹军士兵死伤惨重,留下了大批无依无靠的寡妇孤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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